退休保障事宜小組委員會29/12/2015會議 立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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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書

天水圍社區發展網絡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

退休保障事宜小組委員會29/12/2015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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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天水圍社區發展網絡一直積極關注兒童照顧者的各種需要,並希望倡議相關支援政策。我們認為香港社會有需要為照顧者提供足夠的退休保障,以讓照顧者在年老仍可以過一個有尊嚴的生活。現時各項的老人福利措施及強積金制度,根本不能做到「讓長者感到安心」,不能協助照顧者面對各種因年老帶來的風險。故我們希望就退休保障事宜表達意見,促進政府有關當局落實一個兒童照顧者友善的退休保障政策。

 

「在職」難定義

「低津」實拖的重點在於「在職」,這顯然是政府扶貧政策的其中一個重要的部份,就是以工作作為扶貧的策略。可是「在職」從來都是難以定義的,女性主義者早已批評,主流的所謂「工作」,從來都是一種父權的視角,只將上班受薪的職業視為工作,其實正正忽略了私領域中的家務勞動。家務勞動包括各項「技能」,照顧更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神。因此,在政策上要確認家務勞動者的付出和貢獻,不少國家均設立「照顧者津貼」,以津貼照顧者的生活。然而,香港政府一直對照顧者的貢獻視而不見,缺乏措施支援照顧者,單以家庭和收入為單位推行扶貧措施,漠視對家庭內部的資源分配,以至收入以外的各種貧窮情況。這無疑是對照顧者缺乏承擔!

 

再退一萬步討論「在職」的問題,現時勞工法例出現極多漏洞,社會出現很多「零散工作」,假自僱、利用418法例漏洞、工作判上判等,形形式式的「僱傭關係」令僱員根本難以找到願意負責任的「僱主」。在這種「僱傭關係」下,很多僱員都受到不同形式的剝削,更別說要找「僱主」簽名證明其「僱傭關係」,協助僱員申請「低津」。試問在這種情況下,僱員可如何申請「低津」呢?

 

「低津」為誰而存在?

其實,對於不少婦女而言,如果社區內有適切的託兒支援服務,讓她們可以安心外出就業,她們的家庭收入便可以相應增加,也可以「從數字上脫貧」,她們根本不需要申領「低津」。反觀現時因為社區的託兒服務缺乏規劃,個別地區服務名額不足、學校上課時間與社區託兒服務分割,令基層家長無所適從。緃使這些基層家庭都面對低收入問題,但在貧窮缺乏選擇的情況下,婦女往往因此而「被迫」留在家中照顧年幼子女。香港的女性就業比率較男性低近百分之二十,亦較其他鄰近的先進國家和地區低,「低津」無疑是令一些低收入家庭得到薪金的津貼,但女性的就業問題仍必須正視。

「低津」不利照顧特殊兒童

「低津」要求受惠家庭的個人每月最少工作144小時,申領高額津貼更要最少每月工作192小時,這種「多勞多得」的計算方法看似合理,但礙於其對「工作」的定義,背後其實正正忽略了家庭的照顧責任。現時,「低津」「多勞多得」的設計,正強化了低收入家庭「主內及主外」的分工,讓夫婦其中一方外出工作,以達到「多勞多得」的工時要求,而另一方則繼續在家中照顧;這政策並不鼓勵分擔工作和照顧的職責,對家庭和婦女而言並不友善。

 

再者,部份勞動人口因為需要照顧特殊需要家庭成員,或是家中有較多需要照顧的成員,故特別選擇一些工時較短或兼職工作,以利協助照顧家庭。這些家庭雖然有經濟需要,但仍因為家庭的照顧需要而未能長時間工作。「低津」對單親家庭有降低工時要求的措施,但對一些有特殊照顧需要的家庭則未有同樣的「積極行動」(Affirmative Action),政府在這方面可以再加改善。

 

有見及此,我們有幾點建議:

  1. 清楚定義工作,修補勞工法例中針對「僱傭關係」的漏洞;
  2. 簡化零散工或自僱人士的申請程序,容許其自述申報;
  3. 確認家庭照顧者的貢獻,未來增設「照顧者津貼」措施;
  4. 加強社區的託兒支援服務,讓照顧者可以有機會選擇外出工作;
  5. 工時計算跟入息、資產計算看齊,應以家庭為單位計算;
  6. 針對有特殊照顧需要的家庭,應參考單親家庭的做法,降低工時要求。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