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特別行政區 勞工及福利事務局
由:關注照顧者社會政策與服務聯席(成員團體包括:天水圍社區發展網絡、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同根社、香港婦女中心協會、香港婦女勞工協會、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街坊工友服務處) 及 職工盟婦女事務委員會
「政府咪搵阿媽笨 支援責任你有份」
母親節集會行動
立場書
2013年5月12日
行動背景:
今天是母親節,社會大眾都趁這個機會答謝母親,歌頌母愛的偉大,但「母親」被社會賦予「必然的照顧者」的角色,再加上政府對照顧者「零支援」,利用女性的母愛,對女性加以剝削。給母親送上康乃馨是母親節的習俗,以歌頌母親的貢獻;關注照顧者社會政策與服務聯席(簡稱:照顧者聯席)認為,與其送花不如向照顧者提供不同支援,這樣更能肯定母親貢獻及有效分擔照顧壓力。因此,照顧者聯席趁母親節與母親及小孩遊行,抗議政府漠視照顧者的需要,將照顧責任個人化!大會特意製作「黑色康乃馨」諷刺政府及社會的虛偽;這個母親節,讓我們同聲吶喊:「不要黑色康乃馨,不要虛偽母親節」!
母親/照顧者面對的問題:
近10年基層家庭的實際收入不升反跌,加上綜援制度改革、人口政策收緊,以及通脹高企下,大量基層婦女面對兩難:選擇出外就業,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但其就業時間卻未能配合子女放假放學的時間,被迫「獨留」子女在家;選擇在家照顧子女,則被迫面對貧窮困境,家庭收入僅夠糊口。面對重重難關的基層婦女身兼不同的身分:女性、(單親)母親、妻子、邊緣勞工、福利領取者、低收入人士等,理應得到社會政策更多的支援,以令社會更平等更公義更和諧。政府非但沒有支援照顧者,更以刑事檢控來懲罰「獨留」子女在家的照顧者,將責任歸咎於個人及家庭身上,以轉移獨留子女在家的真正的社會問題。
- 女性是社會的主要照顧者
社會傳統上將家庭照顧子女的責任,壓在婦女身上,這批婦女在轉變中的政策及社會經濟狀況下,面對更大的壓力。近年香港離婚率不斷上升,單親家庭的數目有增無減,女單親家長需要獨力照顧子女,壓力倍增。
根據香港婦女中心協會2011年的調查,九成以上照顧者為女性,她們主要照顧兒童、長者及殘疾人士,平均每星期花上46.8小時,大部份感到壓力沉重,這些壓力包括經濟負擔、缺乏私人時間、難以處理被照顧者的情緒及行為問題,以及身體勞損等。
- 家庭與工作難兼顧
調查顯示,女性離開勞動市場的原因主要是料理家務,但男性則主要因為年老退休,可見,很多女性顯然因須照顧家庭而放棄事業。而且,在現今香港社會欠缺公共支援,導致勞動市場不利照顧者參與;綜援的欣曉計劃強制家庭照顧者就業、人口政策將新來港婦女排斥於社會保障之外、就業市場的工作時間不利基層婦女照顧家庭等,令不少婦女被迫接受就業市場最邊緣的工作(例如需要晚上輪班,令她們難以照顧家庭);又或者只能從事沒有勞工保障的零散工作雙職婦女在公私領域疲於奔命,難以兼顧個人和家庭的需要身心疲累,進退兩難。
- 被迫獨留子女,出事負刑責
不同背景的婦女,其獨留兒童在家的原因相當多元化,這反映了在照顧者的日常生活中,許多情境都令照顧者需要離開家中,例如看醫生、出外買餸,又或是子女要求單獨在家或返學放學、突發事件等。但更嚴重的是求助無門,不少家長曾向親友鄰居求助或尋求託管服務,但仍解決不到「獨留子女在家」的問題。這反映了不論個人、家庭、社區都未能有效地處理照顧子女的需要。
隨著時代變遷,現時社會對照顧者的要求愈來愈高。不能忽略的是現時的社會環境,如社區關係、工作時間、風險的數量分佈,都與過去幾十年有所不同,令照顧的壓力越來越大。單單要求照顧者要滿足社會的期望,而不談社會對她們的支援實在有欠公道。
- 現有託管服務未能支援家長
雖然政府經常表示,現時投放在託兒服務的資源已經很多,但明顯地,廉價而時間適合的託兒服務,仍是嚴重地供不應求。以目前的「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即「社區褓母」計劃)為例,服務只供0-6歲的兒童參加,但7-12歲,即仍處於小學年齡層的家長卻得不到支援。而且,該服務收費昂貴,每小時收費$18-$24元,對比不少基層工友只收取最低工資,使用託管服務近乎得不償失。
現時全港十八區每區只設一間社區褓母服務中心,合共提供720個名額,而且服務使用者必須提交工作證明,即使遇上突發事件亦須預先一星期甚至更早預約,種種限制對照顧者諸多刁難。而且,不少家長因為地域、資訊流通等理由,根本難以接觸到相關的託管服務資訊。
而關愛基金的「課餘託管試驗計劃」僅有73間中小學及機構申請,全港只有4,400個名額,令部份學童只能抽籤使用,服務時間同樣不能滿足工作婦女的需要。加上這些託管名額大部份只供給全津書簿津貼學童及領綜援學童,同樣面對貧窮問題的在職貧窮家庭被排擠於服務之外。
從上述的分析可見,婦女很多時都面對照顧家庭、就業的壓力,而基層婦女面對的選擇則更少。個人的力量不足以應付多重制度所加諸的困難,需要制度性的支援及改革,以讓家庭照顧者,特別是婦女既可以自主地選擇就業與照顧家庭的路向,使工作與家庭生活得到平衡,落實真正的社會和諧。
- 三. 建議:
1.延長託兒服務時間、增加名額 將課餘託管試驗計劃常規化
在時間方面,政府應引入彈性託管時間,並配合父母的實際工作時間,尤其在學校假期時段,提供託兒服務。此外,政府需要增加臨時託管服務,以支援照顧者處理臨時性或突發情況。
我們認為,政府應提供大量廉價託兒及託管名額,才能協助有託兒需要的家庭,將關愛基金項目:「課餘託管試驗計劃」常規化是其中一個製造大量託管名額的有效方法,政府亦應考慮資助「託兒試驗計劃」,利用幼稚園空間,為0-6歲兒童安排適切的託兒服務。長遠而言,託管服務必須打破區域性的限制,使託管服務遍及全港細小社區內,猶如便利店般方便。
2.社區褓母職業化 增加豁免名額
「社區褓母」計劃以義務性質運作,導致服務質素參差和不穩定,令家長失去信心,而且變相剝削提供服務的褓母。我們認為政府應帶頭肯定照顧工作,以不少於最低工資的水平聘請社區褓母,並提供培訓,令服務穩定之餘,也可為婦女創造就業機會。
3.經濟上援助照顧者,肯定兒童照顧者的付出
香港社會不應該一直依賴照顧者的無酬勞動,應該對其貢獻有所確認,給予精神上的安慰及經濟上的支援,讓婦女有更多生活選擇,以平衡她們在家庭與工作方面所承受的壓力。與此同時,香港政府亦應為有特殊照顧需要的家庭提供不同程度的支援,減低在照顧方面造成的壓力。參考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針對兒童照顧者的支援政策,1) 政府應向所有擁有香港居留權的16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發放1135元「照顧兒童津貼」;2)政府應向所有長期照顧有病童、殘障或特殊需要兒童的無償照顧者每月發放「特殊照顧者津貼」,建議金額為3,430元(參考最低工資30元 x 44小時x 4.33星期 = 5,715元 x 60%)。
4.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政策
現時僱傭政策不利婦女生育,政府應增加僱傭政策中生育保障,以協助雙職婦女:1) 立法7天全薪侍產假,讓在職父親都能分擔照顧子女的家庭責任,而不是全依賴婦女;2) 提高分娩假至14周,並支付全薪,以達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讓初為人母的在職婦女可以安心休養,照顧初生嬰兒;3) 設立家事假,讓家庭照顧者以照顧老弱的原因申請假期,使全職婦女亦能在工餘時間照顧子女,兼顧家庭生活,以上種種操施將有助婦女加入勞動市場。
聯絡人:香港婦女中心協會 梁錫麟 9520 1718
街坊工友服務處 陳湘雯 9339 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