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社區發展網絡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與福利事務委員會
聯席會議
2013年12月9日會議
關於「婦女就業」意見書
背景
天水圍社區發展網絡一直積極關注兒童照顧者的各種需要,並倡議相關支援政策,目標是令香港成為一個性別更加平等的社會。目前,香港大部份的兒童照顧者均為女性,女性因照顧兒童而放棄發展自我,亦失去了經濟自主,造成貧窮女性化,強化男尊女卑的不公平現象。我們認為隨著家庭形態的轉變,香港政府必須改變「以家庭為本」的政策方針,香港社會亦有需要加強各類託兒服務,並且增設照顧兒童津貼,以支援兒童照顧者,促進兩性有平等機會發展。
本意見書將集中討論現時「短視」和「性別盲」的政策理念及施政,令女性難以參與勞動市場和公共事務,妨礙女性的個人發展。我們對於政府現行的福利觀、資源投放及託兒服務的提供極度失望,非常不滿!我們敦促政府盡快正視問題,建立女性友善的兒童照顧支援政策。
- 政府只視婦女為後備勞動力
政府的施政一直被揶揄為「短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其實這個情況在婦女政策上亦非常明顯。政府在最新一份人口政策諮詢文件其中一個重點是「鼓勵女性料理家務者就業」,當跟2003年的人口政策報告書比較,雖兩者同樣預計未來供養比例增加、勞動人口減少,但2003年的報告書卻對鼓勵女性就業隻字不提,從沒考慮要增加託兒服務及家庭友善措施,又或是平衡女性家庭及工作的雙重壓力。歸根究底,2003年正是香港經濟最低迷的時期,市場對勞動力的需求低,政府並沒有迫切性鼓勵女性進入勞動市場。時移世易,現時經濟好轉,市場勞動力下足,政府則打女性就業的主意。這種「短視」的施政,一直只視女性為後備勞動力,「呼之則來,揮之則去」就是政府一直對女性的施政理念。今天香港女性勞動參與率較其他國家低、女性在結婚及生育年齡後勞動參與率急遽下降、工作與生活嚴重失衡,實是政府長久以來種下的惡果。
- 性別盲的「家庭為本」
特區政府一直以「家庭為本」作為照顧家庭、照顧老弱幼少的政策方向,欠缺性別角度的「家庭為本」,在傳統男女性別分工下,變成由女性承擔家庭中的照顧責任,2012年有68萬女性為料理家務者,男性則只有1.4萬人(統計處,2013),「家庭為本」明顯是性別盲。加上政府只視社會服務為「剩餘福利」,沒有發展出一種具「發展性」及「性別角度」的福利權配合社會發展,故社會服務只會為最不能自助者提供支援,在缺乏社會服務配套下,很多女性只能「被迫」留在家中照顧家庭或其他需要被照顧的成員,再加上勞工法例嚴重落後、工時越來越長、假期少的工作待遇下,女性全職工作則難以兼顧家庭照顧,令女性要面對工作和家庭二選一的兩難。這種勞工政策及社會福利方針其實迫使女性不進入勞動市場以照顧家庭,但諷刺的是,政府卻在這種背景底下要鼓勵女性就業,如果只是在政策上少修少補,不從施政的根本理念著手,根本無從解決家庭及工作難兼顧、女性無法就業等問題。
- 從未照顧家庭照顧者
短視和性別盲的特區政府也不曾重視女性照顧的勞動價值。託兒服務一直嚴重不足,政府在2011年開始推行「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簡稱:社區保姆),以鄰里照顧為目標,由社會服務機構培訓女性成為保姆義工,為有需要支援的家庭提供託兒服務;保姆由於是義工,不受勞工法例監管,也不受最低工資保障,政府只會提供義工津貼。不少國家會為兒童照顧者提供經濟補助,以確認照顧者對社會的貢獻,為照顧者作經濟補償;反觀香港不但沒有確認女性照顧家庭對社會的貢獻,也沒有對兒童照顧者作經濟補償,更以鄰里互助、義工為名剝削女性的照顧勞動價值。再者,以義工形式推行服務,令服務質素欠保障,也難以保證穩定的服務,最終令小朋友的福祉受影響,難令有需要的照顧者安心使用服務外出就業。
總結
上述例子均說明特區政府一貫的施政方針,一方面並不重視女性能否參與勞動市場,迫使女性放棄自身發展的機會;另一方面,當社會上有服務需要,又會對女性加以「利用」,剝削女性照顧價值。這對香港的廣大女性絕對不公平!
其實,對女性發展有承擔,政府實需要促進兩性平等關係,建立友善的環境令兩性有公平的機會,社會政策會也應讓女性有充分的選擇;面對既想生兒育女又想發展自我的女性,社會政策必須支援家庭照顧;面對要照顧家庭的女性,政策亦應保障其公民權利,在經濟上及家庭責任上給予支援,並確認照顧者對社會的貢獻。畢竟,婦女就業需要建基於其個人及家庭福祉的提昇,而不是為就業而就業的。
我們的建議
- 社會服務應作出配合,改善現存的幼兒及托兒服務,並且確認兒童照顧的勞動價值:
- 透過關愛基金推出「幼兒課餘託管試驗計劃」(暫名,可修改),為來自低收入家庭的3至6歲就讀幼稚園的幼兒提供課後託管服務,讓更多基層婦女可出外就業;
- 發展非牟利托兒服務,參考「家務通」的做法建立「社區褓姆」名冊,將「社區褓姆」職業化,以紓緩照顧者壓力,讓父母安心出外工作;
- 經濟上援助照顧者,肯定兒童照顧者的付出,減輕照顧者在照顧兒童方面的經濟壓力及減低兒童處於貧窮的危機:
- 政府應向所有擁有香港居留權的16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發放「照顧兒童津貼」;
- 政府應向所有長期照顧有病童、殘障或特殊需要兒童的照顧者每月發放「特殊照顧者津貼」。
- 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政策,讓兒童照顧者可兼顧工作及兒童照顧:
- 政府應推行彈性工時、訂立最高工時、有薪侍產假、父母假期等,讓父母可兼顧家庭及工作的需要,增加婦女加入勞動市場的機會。